海南"政银保"协力助"小微"
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方案(试行)》,省政府将每一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5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用于银保合作发放或银行自主发放小微企业优惠贷款的风险补偿及嘉奖,并根据优惠贷款业务展开情况逐年增加资金。 从2008年起,海南省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但仍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经反复研究,海南省决定构建"政银白癜风医治时间保"合作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保合作,或自主对小微企业发放限额以下、优惠利率信誉贷款,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新政所指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为金额500万元(含)以下信誉贷款,无抵(质)押、无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仅限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良贷款认定依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实行。 据了解,该方案要求小微企业获得银保合作信誉贷款的综合本钱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上浮30 保费费率2.5",鼓励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的企业下落利率和保费费率。银行与保险公司原则上按3∶7分担不良贷款,具白癜风该如何医治体分担比例和方式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协商肯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合作,自主为小微企业发放的信誉贷款,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综合本钱不超过银保合作信誉贷款水平。 据介绍,当地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不良率超过2.5以上部分的贷款本金损失,将由专项资金予以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后,金融机构追偿不良贷款所得返还注入专项资金。另外,海南省政府还对年末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余额在1亿元以上且不良率在2.5以下的银行,由专项资金给予其贷款余额0.5的嘉奖。 据测算,当贷款不良率为4时,预计5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支持发放33亿元小微企业优惠贷款;贷款不良率为5时,预计5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支持发放20亿元小微企业优惠贷款。